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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a1365392256
    2020-03-09 09:12:50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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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下午,兰山区召开第5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农村通户道路建设任务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兰山区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会议确定了补助标准:路面宽度大于3.5米(不含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厘米、沥青面层厚度不低于5厘米的,区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进行补助;路面宽度小于3.5米(含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2厘米、以块石、预制砖铺设道路的,区财政按照27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采用风化料、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的不予补助。

         会议指出,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和通户道路硬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加快人民群众生活奔小康的重要保障,与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密切相关。必须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托清底子,统筹推进,确保数据详实准确,方案实施不留漏洞,投入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效能。同时要守好底线,严把工程建设关,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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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实施范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所指行政村原则上为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的行政村。县区政府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住户认定标准。各县区确定社区和建城区村庄是否实施通户硬化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进度。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11月底前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2月底前完成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并组织开展验收。(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市、县(区)、乡(镇)、村庄联动,分级负责。市级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县(区)、乡(镇)两级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群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发动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县区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取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取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要建立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从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物料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要按照市场化、物业化运作模式,落实专业队伍,与施工队签订保修返修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加强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服务,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工作格局。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全面推动工作,要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作;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区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县区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突出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衔接实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与通户道路硬化紧密相关的砂石料厂和拌合设备场站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资金安排,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监督考核、质量验收。要多方筹集和落实资金,整合、利用好涉农资金,统筹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资捐建。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引导农户自主完成土方工程,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建设。要加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里将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县区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附件:临沂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晓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张 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洪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  震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主  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杜元成  市农业农村局副县级干部

        徐敬清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类延军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刘金波  兰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张伟峰  罗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波  河东区政府副区长

        李晓法  郯城县政府副县长

        刘志军  兰陵县政府副县长

        杨振龙  沂水县政府副县长

        王立忠  沂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张大伟  平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孔德阳  费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卫东  蒙阴县政府副县长

        徐文明  莒南县政府副县长

        公茂礼  临沭县政府副县长

        张自华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献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类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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